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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多点发力加快推动PPP工作

3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广西将多点发力加快推动PPP工作,对区内PPP项目在3年内发生的融资成本按照据实结算的方式,给予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的年度贴息补助。

抓基础工作和项目培育,推动扩大PPP项目入库规模,力争今年底前全区各县(市、区)至少有1个PPP项目纳入项目库。针对重点地区,自治区组织开展分片区一对一指导,推动PPP改革发展薄弱、尚无项目推进的地区取得突破。加强政策支持,明确审批、入库等时限规定和金融、土地、税收相关支持政策,抓好项目培育、规划、储备、前期准备等各项工作。

实行奖优罚劣,对做得好的地区通报表扬,在转移支付和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对做得不好的予以检查督导、约谈、通报、限期整改,在转移支付和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等方面采取约束性措施。

出台财政扶持政策,鼓励PPP项目融资落地。一方面,给予间接融资补助,对规范落地的PPP项目从银行类金融机构获得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且项目首笔贷款在2020-2022年期间提取的,根据年度实际提款规模,自治区财政按结算年度最后一次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给予项目单位建设期贷款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自首笔贷款提取日起24个月),单个项目年度贴息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另一方面,给予直接融资补助,对PPP项目在2020-2022年期间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实现市场化直接融资的,自治区财政按照年度实际发行金额的1.5%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考评和效果评估。自治区、设区市组建PPP工作专班,县(市、区)落实PPP工作专人。各级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建立联评联审会议机制,对PPP项目实行联合评审。对污水、垃圾处理等领域全面实施PPP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重点领域和重点PPP项目开展实施效果评估。

坚持规范发展,严守财政支出责任红线。对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5%的地区不得新上政府付费项目(污水、垃圾处理等依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表现为政府付费形式的PPP项目除外),对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7%“预警线”的地区进行风险提示,对超过10%“红线”的地区严禁新项目入库,并采取约谈、函询、暂停入库、限期整改等措施,确保控制在“红线”以内。

来源: 广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