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印发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1770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大智移云”的指导意见》和《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加快建设现代化省会城市,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鄂政发〔2016〕49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和促进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及部门政务信息化系统的协同应用,实现政务信息化项目的集约化发展,提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结合湖北实际,制定本办法。
《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实施办法》已经2017年12月22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